晉江海峽鞋業有限公司位于僑鄉“鞋都”———福建晉江,公司集產品研發、生產、銷售于一體,主要生產各類跑步鞋、休閑鞋、運動鞋、足球鞋、登山鞋、
童鞋等,產品遠銷歐美、中東、非洲、日本、東南亞等幾十個國家和地區,公司創建至今贏得了廣大新老客戶的一致認可和好評。 十六年來,在公司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下,發展到今天擁有標準現代化廠房和兩條標準現代化制鞋生產線,公司以的品質,設計開發隊伍,為各界客戶提供符合市場需求的高質量產品。
晉江海峽鞋業公成立于1984年,現企業年產各類鞋300多萬雙,產品出口東南亞以及我國港臺等地,年納稅超100萬元。
為了自創
品牌,晉江海峽鞋業有限公司設計制作了一個圖案商標,注冊公示期間,意大利一家的企業卻提出異議,稱該公司的商標模仿了他的商標,要求撤銷。。
為了讓商標與企業名稱達到統一,樹立品牌,海峽公司設計了“海水上面有兩條帆船”的圖案商標,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。
一般商標的注冊有2年的審查期,審查通過后還有三個月的公示期,而晉江海峽鞋業自創品牌用了5年時間注冊該商標,卻還是沒注冊下來。因意大利臣奧華富鋌有限公司提出了異議,認為海峽公司的圖案商標和該公司麾下“ FORTEI ”注冊商標近似,是模仿了該公司的注冊商標。
經過多年努力,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終裁定,意大利公司的異議理由不成立,并核準海峽公司圖案商標注冊。